摘要:世界人權宣言》所揭示的價值在當代正遭受攻擊,所達成的人權價值共識遭受全球性分裂的危險,被斷言''人權只有悖論可以提供''。究其根源在于,《世界人權宣言》所宣稱的人權的形上本性——''理性''被無限放大而忽視了其倫理''精神''。歷史和哲學顯示,《世界人權宣言》蘊含著儒家倫理''精神'',這種潛在的因子在世界歷史進程中逐漸地浮現出來,成為彌合人權價值全球性分裂的力量。儒家倫理''精神''之于《世界人權宣言》的意義在于:在''精神''視角里,它的整體性觀點,彌合個體權利與集體權利;它的關系性觀點,注重人權的實現,超越''人權悖論'';由價值共識走向共同行動,進而在評判世界人權進展中,不僅僅停留在價值共識,更為重要的在于共同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