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老莊道家思想體系中,"自然"一詞的基本意義是自然而然,自己如此,自己如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既是宇宙世界的根本規律,更是人類社會的根本規律。在老莊道家人生哲學和美學中,"道法自然"落實為"人法自然",就是人按照事物的本來樣子和人自己的本來樣子來理解人性,規范人生,造就一種自然審美人格。這種自然審美人格,從消極方面言,是"莫之命","不敢為","莫之為";從積極方面言,是"常自然","輔萬物之自然","常因自然","順物自然"。這樣一種非同凡響的自然審美人格,其立足點,不在現實社會,而在幻想的"廣漠之野","無何有之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