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19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1年7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號),全方位全過程推行綠色規劃、綠色設計、綠色投資、綠色建設、綠色生產、綠色流通、綠色生活、綠色消費,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確保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動我省綠色發展水平提升、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
(一)推進工業綠色轉型。持續推進傳統產業優化升級,實施新一輪技術改造升級行動,推動鋼鐵、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紡織、造紙、皮革等產業綠色化發展。大力發展航空、電子信息、裝備制造、生物(中)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優勢產業,實施鑄鏈強鏈引鏈補鏈工程。建設綠色制造體系,培育一批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設計產品和綠色供應鏈企業,到2025年底,全省建成省級綠色園區50家以上、綠色工廠200家以上。推進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發展先進制造業集群,加強汽車零部件等再制造產品推廣應用。加大能耗雙控、碳排放雙控制度對工業綠色轉型的引導,依法在“雙超雙有高耗能”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強化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加強散亂污企業治理。(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農業綠色發展。建設國家綠色有機農產品重要基地,推進江西省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區建設。加強綠色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認證管理,實施“贛鄱正品”認證體系,提升“生態鄱陽湖·綠色農產品”品牌價值,做大做強“贛撫農品”等區域公共品牌。壯大茶葉、中藥材、油茶、富硒農業等特色產業,發展竹類、香精香料、苗木花卉、森林旅游和康養等林下經濟,推進一二三產融合發展。持續實施農藥化肥、獸用抗菌藥減量增效行動,加強產地環境保護與治理,開展農業包裝廢棄物污染治理,推進退化耕地土壤修復。提高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推進種養循環一體化,支持建設國家農業循環經濟示范園。實施農業節水行動,開展農田節水建設。大力發展稻漁綜合種養和大水面生態養殖,做好長江干流江西段、鄱陽湖等重點水域退捕禁捕工作。(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市場監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服務業綠色升級。引導商貿流通企業實施數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鼓勵發展共享住宿、共享出行等商業模式。積極開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融合試點示范,推動兩業深度融合發展。開展網絡機房綠色建設和改造,建設國家工業互聯網大數據江西分中心。加快補齊工業設計、檢驗檢疫、服務外包等產業發展不足與短板,建設長江中游重要研發設計及服務基地。推進綠色會展發展標準制定,引導會展與商業、旅游、文化、體育等產業聯動發展,打造綜合性和專業性服務會展龍頭企業,推動辦展設施循環使用。推進設區市城區汽修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將低VOCs含量涂料納入綠色建材應用要求。引導星級賓館、酒店、餐飲行業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減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壯大綠色環保產業。貫徹落實綠色產業指導目錄,引導綠色環保產業加快發展。做大做強省級環保龍頭企業,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綠色技術創新企業和龍頭企業。大力發展環境服務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創新環保管家一體化服務,探索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落實好石油、化工、電力、天然氣等領域節能環保競爭性業務放開政策。(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科技廳、省管局、省水利廳、省國資委、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開發區和產業集群綠色集約發展水平。優化開發區空間布局,依法依規做好各類開發區調區擴區、設立化工園區審核事項。深入實施開發區“兩型三化”管理提標提檔行動,推進集群式項目“滿園擴園”行動,強化“畝產論英雄”導向,完善土地開發利用機制,嚴把項目土地投入產出關。嚴格落實國家節能、環保政策要求,加強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準入管理,嚴控“兩高”項目落戶。持續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城市礦產示范基地、綠色產業示范基地、大宗固體廢棄物和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建設,到2025年,80%以上的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水平明顯提高。推動開發區公共設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級利用、污染物和危險廢物集中安全處置。推進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創建,鼓勵和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資源綜合利用骨干企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流通體系
(六)打造綠色物流。優化城市物流基礎設施布局,推進多式聯運型和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推行物流裝備標準化,提高水路、鐵路貨運量和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做大做強多式聯運和中歐中亞班列。到2025年底,水路和鐵路貨運量占比達15%。支持九江、鷹潭建設港口型、陸港型國家物流樞紐。以九江港和南昌港為核心,大力發展江海聯運、鐵水聯運和公水聯運。鼓勵南昌、贛州、上饒等地創建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城市。加快推進公交、城市物流配送、港口和機場、郵政快遞等領域的新能源車輛推廣與應用。大力培育冷鏈物流、智慧物流、共享物流、應急物流等新業態,建設城鄉冷鏈物流骨干網、骨干冷鏈物流基地。發展壯大現代物流企業和產業聚集區,創新“互聯網+貨運物流”模式,到2025年底,培育3-5家網絡貨運龍頭企業。(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機場集團公司、南昌鐵路局、省郵政管理局、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推進有條件的地方在垃圾收集、回收、轉運和分揀、處理等環節與再生資源回收實施“兩網融合”,鼓勵南昌等地建立回收利用分揀中心,支持開展城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示范。加快落實電器電子、汽車、鉛酸蓄電池和紙基包裝等重點品種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完善廢舊家電回收處理體系,探索建立廢舊家電多元化回收渠道,支持大型回收企業與個體回收者開展合作,引導規范化拆解,推廣“互聯網+回收”等新型回收模式。支持廢鋼鐵、廢塑料、廢舊輪胎、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等再生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申報行業規范。規范廢舊資源回收主體交售行為,加強對廢舊資源回收利用的監管。到2025年底,可再生資源回收點基本實現“一村一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建立綠色貿易體系。鞏固精深加工農產品和勞動密集型產品等傳統產品出口,著力提高機電、高新技術產品等高附加值產品出口比重。鼓勵戰略性新興產業開拓國際市場。引導有條件的企業采用國際先進環保標準生產,開展節能、低碳等綠色產品認證。加強與海外知名標準化科研機構合作,積極參與相關國際標準制定。深化“一帶一路”生態環境、節能環保、新能源等領域技術裝備和服務合作,做好重點重大項目審批。(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消費體系
(九)促進綠色產品消費。加大政府和國有企業綠色采購力度,依據政府優先采購和強制采購的節能環保產品品目國家清單,優先采購經統一認證的綠色產品、再生產品和綠色能源制造產品。鼓勵、支持、引導認證機構發展,加強綠色產品和服務認證監管。聯合開展能效水效標識專項監督檢查,嚴厲打擊能效水效虛標、偽造和冒用能效水效標識或者利用能效水效標識進行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有關生產企業和認證機構行政處罰等信息納入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強化餐飲服務全過程厲行節約意識,堅決制止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餐飲浪費行為。開展垃圾分類宣傳,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深入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加快推進快遞包裝綠色轉型,減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組織開展商品包裝計量專項監督檢查,查處商品過度包裝行為。持續推進節約型機關、清潔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創建活動,鼓勵地方推行碳普惠寶等獎勵政策,引導居民綠色出行、綠色消費。(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教育廳、省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基礎設施綠色升級
(十一)推動能源體系綠色低碳轉型。大力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發展,因地制宜發展其它清潔能源。探索建立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交易或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交易機制。推動瑞金二期、信豐電廠等大容量、高參數、低污染煤電機組建設,科學開展支撐性“兜底”重點電源布局研究。持續支持開展新型儲能技術研究。開展電網規劃滾動修編,推動加快電網項目建設。加快推進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重點加強原贛南等中央蘇區、羅霄山脈片區等地區農網改造。加快推進省級天然氣管道建設,完善全省天然氣管網布局,重點建設井開區支線、贛州南支線、蔡嶺—都昌支線等30余條省級管道和互聯互通工程。支持開展化工、水泥、火力發電等行業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大規模全鏈條集成技術研發與應用示范,探索利用礦坑資源優勢挖掘二氧化碳封存潛力。(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推進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升級。加強城鎮污水管網建設,建立“廠—網—河(湖)”一體化、專業化運行模式,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提高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水平,到2025年底,力爭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年均提高4個百分點。加強城市管網廊道建設,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建立健全城鄉生活垃圾收轉運與處理體系,加快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設施建設,城鎮原生生活垃圾2021年底基本實現零填埋。推進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設區市中心城區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到2022年底全面建成。建立健全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跨區域協同處置機制,強化監督管理,提高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和醫療廢物應急處理能力。結合棚戶區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推動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和建筑節能改造。深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加快農村廁所革命、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開展全域全要素村莊整治、庭院整治、美麗宜居示范縣創建等專項提升行動。支持創建美麗城市、文明城市和衛生城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提升交通基礎設施綠色發展水平。新開工的高速公路按綠色公路標準建設,鼓勵有條件的普通國省道按綠色公路標準建設,引導有條件的農村公路參照綠色公路要求協同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探索推進綠色港口、綠色空港、生態航道建設。推廣應用太陽能光伏技術、高效節能、照明節能等節能環保技術裝備,鼓勵“交通+能源”的方式,實現并網供電。完善新能源汽車充換電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到2022年底,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充電樁全覆蓋。加強建筑垃圾在公路建設中資源化利用,推動公路改造工程實現路面舊料“零廢棄”,提高廢舊瀝青路面材料循環利用率,到2025年底,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廢舊瀝青路面材料循環利用率分別達到98%和95%以上。推進航道疏浚土綜合利用。(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南昌鐵路局、省機場集團公司、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
(十四)鼓勵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推進“產學研金介”深度融合、協同創新,支持企業聯合其他創新主體建立綠色技術創新聯合體,實施一批綠色技術創新攻關項目。培育建設一批綠色技術省級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基地平臺。加大對泰和千煙洲站、鷹潭劉家站、廬山鄱陽湖站、新余大崗山站等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和碳中和研究中心的支持,加強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林業碳匯、碳監測與評估等研究。(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拓展完善“江西省網上常設技術技術市場”平臺服務功能,廣泛征集發布綠色技術需求、成果信息,促進技術供需雙方線上對接。引導技術創新主體構建綠色低碳專業孵化器,鼓勵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項目進駐孵化器。完善省級綠色技術目錄與管理辦法,積極推薦納入國家綠色技術推廣目錄,加快綠色技術推廣應用。編制《江西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積極利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政策支持綠色技術應用。(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政策支持和法制保障體系
(十六)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組織開展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績評價考核。深化贛江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加快綠色金融經驗成果復制推廣。完善綠色項目庫,加強綠色項目融資對接,推動金融機構加強對清潔能源、工業環保領域的支持。加快推進綠色票據認定信息管理系統上線,建立綠色票據主體庫,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票據的支持。依法依規加大直接融資力度,發行綠色債券和設立綠色基金,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掛牌)。積極開展氣候投融資,推進氣候投融資項目庫建設,創新碳中和基金、氣候債券、氣候信貸產品等碳金融產品。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綠色信貸產品創新,深化綠色保險產品服務創新。(省金融監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江西證監局、江西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強化法規制度保障。推動出臺《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江西省水路交通條例》等地方法規,抓好清潔生產、資源利用、循環經濟、環境信息公開、應對氣候變化等方面法律法規制度的落實。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規執法監督,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和問責力度。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公益訴訟檢察的銜接,推動建立檢察公益訴訟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銜接配合機制。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建設,完善地域和流域管轄相結合的環資審判機制。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探索生態環境領域恢復性司法,推廣“專業化監督+恢復性司法+社會化治理”生態檢察工作機制。(省司法廳、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完善政策支撐。加快構建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指導各地合理制定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及健全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督促各地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實行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等差別化管理。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落實節能環保電價政策。探索建立多元化環保投入機制,引進社會資本支持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綠色產業發展。繼續落實有關所得稅、增值稅國家優惠政策,加強資源稅征收管理。建立健全“標準+認證”的“江西綠色生態”品牌體系。開展能源生產和消費情況統計跟蹤監測與比對分析,加強預研預判預警。(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建立健全排污權、用能權、水權等交易制度,到2021年底,合理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費和交易價格。依托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開展林業碳匯和水權交易先行先試,加快推進用能權和排污權交易。(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做好組織實施
(二十)抓好貫徹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壓實工作責任,做好督促落實,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強化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做好工作調度,重大情況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各設區市要結合本地實際,強化政策聯動,抓好貫徹落實。(各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好經驗好模式,加大推廣應用。各類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取得的顯著成就,積極宣揚先進經驗,適時曝光破壞生態、污染環境、嚴重浪費資源和違規亂上高污染、高耗能項目等方面的負面典型。(省委宣傳部、各有關單位等按職責分工負責)